见他遮遮掩掩,迟宇心底愈发好奇,便试探道:“那干脆我陪你去,反正一个人呆饭店也无聊。”

        迟越犹豫了一阵,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在迟宇以为他一定会找借口拒绝时,他同意了:“好啊。”

        之后,厨师把最后一道主菜端上桌,他们开始默默吃晚饭。如果父母和大姐在家,这个时间点的迟宅通常都热闹非凡,要么是老爹训他,母亲跟着帮腔或觉得过分了就予以回护,要么是迟欣语说一些有意思的事跟他们分享,顺便为迟家人灌灌欣语牌特制鸡汤。可惜,现在整个大房子就只有迟宇和迟越,一个生性寡言,一个只专注于食物。

        不到半小时,迟越就放筷子了。今天迟宇在庄清砚好主人家消耗掉不少体力,所以他仍在继续奋战,总计添了四次饭,啃了一大堆排骨,直至胃里顶得发慌才暂停缓缓。

        “嗝……”他不顾形象地打一个饱嗝儿。

        “怎么这么饿?”迟越看着他盘子里堆得像小山的骨头,有些讶异。

        “年轻人嘛,胃口好不很正常?姐常说能吃是福。”迟宇自夸。

        “也别吃太多,”迟越提醒道,“当心消化不良。”

        “哦哦知道了,不会的。”迟宇舀一碗菜汤,咕噜咕噜大喝几口,随后结束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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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急速上升的血糖让迟宇感觉晕乎乎的,他毫无形象地摊在沙发上,和正襟危坐,还戴了副黑框眼镜实事杂志的迟越形成鲜明对比。

        “哥,”迟宇躺了会儿突然想到,“我的不在场证明怎么办啊?也不知庄清砚肯不肯为我作证。”今天下午一阵纵欲,他全然忘却了自己本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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