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浀这人,咱们前文也提过,能被十里八乡亲切地唤作“附骨蛆”的人物,那能是一般人吗
就拿今天来说,上午在集市那儿,金浀本是临时起意,几乎是出于他那犯贱的本能想去讹一下双谐和胡闻知的,谁知因为范大将军的出现他没讹成,灰溜溜的撤了。
就这么个事儿,你换个别的小人无赖,通常也就到此为止了,最多就是在心里记下这笔账,改天有机会了再报复呗。
但金浀他不一样,他一回去,就越想越气,咬牙切齿的一定要找个法子,越快报仇越好,最好对方明天就扑街,他就舒服了。
可你说人家跟他有啥仇呢明明是他想讹人没讹成,可最后在他的心里,却是别人的不是,是别人得罪了他。
无论如何吧,金浀经过半天的思考,确实是想到办法了,毕竟他平日里阴损的事做惯了,想这种招儿还是挺快的。
当夜,他就带上一队人马,集体换上夜行衣、手持兵刃,跑到镇上一户和他关系不怎么好的富户家里,由偷转抢地劫掠了一批金银细软,临走前还在墙上留下了“我乃曹乐”的字样。
逃离现场后,他自己就先把赃物当中的金银先拿走了八成,送回了自己家中,剩下的两成,则跟那些银票啊、玉器首饰等不好出手的东西一起打包起来,准备用来“嫁祸”。
列位,到这儿便能看出来,金浀这人呐,不但坏,而且还又贪又抠。
你不就是想把双谐诬陷为“曹乐”吗何必带人特意去作一次案呢你直接从自己家里拿一点银子出来嫁祸不就完了吗反正事后你诬告得手,这些银子还是会还给你的啊。
再者,以受害者的身份进行诬告,不比第三方的身份方便吗到时候他就愣说自己亲眼看见对方在你家偷东西留字了,以你跟县太爷的关系,对方还能驳得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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