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电怎么这么少?不知道充电啊。”叶菀看了一下亮红的电量,不满道。

        丁林怎么能告诉妻子,自己白天的时候,没有好好上班,而是把《人生长恨水长东》给看完了,中间还充了两次电,不过一直到下班,想着回家来充电,就没有再给手机充电。

        丁林打了一个哈哈,糊弄过去了,幸好叶菀没有继续追问。

        丁林抱着宝宝,坐到了叶菀的旁边,探过头,看着叶菀的操作。

        叶菀一边操作,一边道“海角论坛上,有一个评选最佳古装男神的活动,谭越也在上面,不过排名不是第一,排第一的是方铭,只是他和方铭之间的差距,有些大,我们办公室有的老师都发动家人给谭越投票,我也跟着学一学。”

        白天的时候,丁林刚把《人生长恨水长东》看完,现在脸上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什么,但心却还沉浸在那个令人悲伤的故事中。

        现在听了叶菀的话,丁林连忙道“投票!就冲着杨戬,也得给谭越投票,他塑造的杨戬这个角色,真的是绝了!”

        如果说以前的丁林是谭越的路人粉,那么现在的丁林,则是谭越的忠实粉了。

        文学作品的魅力就是这么大。

        叶菀诧异的看了一眼情绪有些激动的丈夫,道“好啊,没想到你比我还上心呢。”

        丁林看叶菀把票投出去后,就跟叶菀要来自己手机,给他的几个好朋友打了过去,让他们都去海角论坛给谭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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