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在推销商品一样,祁云的叔叔开始天花乱坠地介绍傻子的优点,他摸摸祁云的脑袋开始说:“他不是完全傻,他啊,是十二三岁的时候发烧发傻的,智力停在那个时候。你平常喊他干些事他其实都听得懂。虽然这话不该是我这个做亲叔叔说的,但云子他好看。你好好看看他。你就当是买回去做老婆用的,你对他做什么他又不懂。就算是你将来玩腻他另外真找个老婆,他也不会争风吃醋。不过,我只求你那时候还能把他养在身边,当他是个弟弟给他一口饭吃就行。”
在猛烈太阳的毒晒下,在中年人口若悬河的推销下,在傻子咯咯的笑声中,李富贵的额头哗哗地冒汗。他热得喉咙发干,脑袋都在眩晕。他又看了傻子一眼,傻子也正在看他。
傻子又笑了。他大大的眼睛又笑弯如月牙状。
李富贵心一横,把藏在兜里的四百五十块掏了出来。这笔钱本可以让他少干些农活,可以让他多喝一次酒,甚至还能再多吃几盘肉的。但现在他把这笔钱用在了买一个傻子身上。
呸!祁云的叔叔用力地朝手指吐了口唾沫,开始点钞票。他翻来覆去从前往后数,又从后往前数,数了整整两遍。
“是四百!四百整。云子,快站起来。”
祁云只笑不动,中年人只好推他的背说快点。
傻子反问:“为什么啊?”
“人家已经买了你。”他指着李富贵对祁云说,“以后这人就是你的家人,你得叫他哥,得跟他走,得听话,晓得不?”
祁云晃着脑袋去看李富贵,说,“我不认识他啊。”他又咯咯地笑,就是不起。
“慢慢你就认识了。”中年人哎了一声,扶住拐杖硬是从地上起来,他猛拉祁云将其推到李富贵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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