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广告是用脚做的吗?侮辱你们的衣食父母?”
坐在白起的车里,我从头浏览着工作群里的消息,大概将整个事件弄清楚。
为dz拍摄的广告一共有两部。
第一部,是一群坐在公交车里的nV孩认出彼此的服装均为dz出品,吵吵闹闹地唱起了“拼dz,拼dz,拼的多,省的多,拼着买打9.98折,更合算哦”。
第二部,一群平凡的单身nV孩穿上dz的服装后立刻变身美少nV,还交往到了气质多金男,带回家见父母。
不得不承认,这两个广告算得上俗烂,小踢如此要求,身为乙方的制作公司并没有决策权,只能照办。
问题在于,广告中演员的造型,实在是太尼玛丑了,土肥圆全都占齐了。
过犹不及,不惜牺牲客户形象去凸显自己品牌的魅力,换个立场来看,确实非常过分。
公司里的同事面面相觑,dz项目组人员也已经集合,都在等我处理问题。
看着慌张到要哭的悦悦,我安慰地拍了拍她:“先把和小踢G0u通的邮件整理一份,广告是我们全部按照他的要求拍的,完成后也经对方验收过。如果产生不利的舆论,我们要先做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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