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他,比吃自己,一定要美味得多。
他并不会发现。
他睡得好沉好沉。像软枕,像玩偶。
任由摆弄,任由欺负。
方别霜摸到他的耳朵。他连耳朵都那么漂亮。有时只红耳垂,有时整只都是粉色。不论强光,还是弱光,透血透肉地照过去,都是好看的。
没有道理。
其实真的很没有道理。
人可以漂亮,但不能处处漂亮。
处处都漂亮到完满,难道,不是专为被吃掉而生的。
起先是唇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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