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时没有多想,拍全家福的时候钟遇宵还没出国,这些年五官长开了,又是不同风格的打扮,他压根就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去,只是觉得有点眼熟。

        帅哥或多或少都有共通点,眼熟也正常。

        “看来我们很有缘,不过我的腿很好。”他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暧昧道,“腰更好。”

        这是明晃晃的暗示。

        钟遇宵听得出来,放在酒吧里,看对眼下一步就是相约开房了。

        被抛下的苗元终于缓过神来,看到郗时和别人打得火热,眼底闪过一丝嫉恨。

        霖城的gay戏称郗时为第一攻,以上他的床为谈资,郗时床伴换得比衣服还勤,入了他的眼,基本上来者不拒。

        他听说过郗时的名声,因此在郗时向他发出邀请后并没有答应,他不想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床伴,他要做郗时的男朋友。

        郗时对他有兴趣,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松口,花名在外的郗大少也变了个人似的,像是正儿八经的追求他。

        怎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圈遍地飘零,郗时器大活好还人帅钱多,是无数0梦寐以求的老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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