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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绒毛:“……什么意思?一篇没完结的坑文形成了我们可做任务的情绪场?”

        负司:

        “文字类作品能不能成为情绪场与坑不坑没关系。”

        “只要其中有一段,作者书写时投入了足够的情绪起伏,且能刺激读者也产生情绪起伏,便足够。”

        “比如司佑的那些长篇爽文,很多都符合生成情绪场的条件。”

        “不过因为司佑与我签有员工合同,所以如果你们想使用他制造的情绪场,一般只能通过他的文字,而很难魂体进入他文字生成的世界。”

        “除非他的某一个情绪场包含的情绪浓烈程度远超标准线。”

        小绒毛:“那么,当司佑与你解约之后,他那些还未消失的文字作品,能以普通标准成为负司员工魂体可进入的情绪场吗?”

        负司:“我是你的答疑机器吗?自己想。”

        小绒毛:“或者我也可以等司佑解约后看看实际情况。”

        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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