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格尼斯的手指在扶手上停了一下。
他想起那条湿漉漉的巷子。墙根底下坐着的女孩。黑头发微卷,眼睛很黑,说自己叫翎。当时他就是觉得她不该在那儿,顺手拎进了育幼院。之后杂事一缠,就忘了。
“她怎么样?”
“不吵不闹,自己待着。吃得少。”
伊格尼斯没接话。往后靠进椅背,看着窗外。院长识趣,又提了提冬衣和木炭,躬身告退。
厅里静下来。
他一个人坐了一会儿。本来没打算再管这件事。一个路边捡来的孩子,送进育幼院,已经算仁至义尽了。可“识字”两个字卡在脑子里,怎么都甩不掉。
他见过太多流浪儿。脏、饿、眼里全是算计。那个女孩不一样。她坐在墙根下,背挺得笔直,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现在又听说她认字。这就不只是“可怜”了。
是“不该”。
不该被扔在那种地方,跟一群粗粝的孩子一起,慢慢磨掉身上那点东西。
第二天午后,他去了育幼院。
院子不大,泥地被雨泡得发软。孩子们在屋檐下玩石子。翎坐在角落一棵树下,手里没书,就看着地面。
听见脚步声,她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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