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检察官跟我说︰

        「你如果认罪的话,可以判轻一点,也不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如果你再这样不认,我们会考虑从重量刑,要知道逃兵可以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第一次上法院,也不知道该怎麽办,只好认了。

        但是那个法官居然判了我一年,我就此留下前科,以后人生就这样被毁了。

        出狱后,找头路处处碰壁,以前的朋友也很少往来,烟酒不沾的我,常常藉酒消愁,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年多,却让我又看到了那个法官!

        于是我俏俏跟踪了他三个月,知道他的住处,也知道他半年前结婚了,这样我好恨,爲什麽他能过的那麽自在,爲什麽他能过的那麽幸福,所以我要报复,我也要毁了他!

        今天就是我要行动的日子,根据我的观察,他老婆总是早上十点去买菜,大约十一点回家,而他总是早上九点上班,下午五点左右到家。

        我的计划就是趁他老婆去买菜时潜入他们住的大楼,埋伏在楼梯间,趁他老婆回到家要开门时,用买来的乙醚制服她。

        虽然他们住的大楼有管理员,但根据我的观察,现在这个警卫才上任不到三个月,对所有住户还不是很熟悉,而且执勤上很松散,我趁着他好像专心在他今天带来的书上,光明正大的走进大楼,从楼梯慢慢走上一楼要往二楼的转角等待。

        手上准备了沾了乙醚的手帕,偷偷的望着电梯门,打开后终于看到那个nV人提着四、五袋的东西站在他们家门前,掏出钥匙转动,门开了,眼见机不可失,我猛的冲了出来,因爲手上还提着东西,又或者被吓到,让我很顺利的用手帕盖住她的口鼻,挣扎了几下后,就昏了过去,我马上抱着她进入房子里,也把散落在地的东西收拾进来,锁上了门.

        看着昏迷不醒躺在客厅地上的nV人,我从我的背包内拿出早就买好的童军绳,将她抱到卧室的床上,把她的双手绑在她的头上,正想把她的双脚并拢绑起来,却刚好看到他们的床居然是有床脚的,嘿嘿嘿,我就把她的右脚连同床脚一起绑紧,然后用一条更长的绳子绕过床底下跟她的腰部打结绑住,再拿出买好的胶带,往她嘴巴一贴,便站在床边看着我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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