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麽呢?就是囤积法。
这个法律要求了以下三项物品不可以有「囤积行为」。
一、粮食、农产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饮食物品。
二、种苗、肥料、原料或其他农业、工业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经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那麽问题来了,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东西的可行X到底多少呢?
对,答案是0。
就是介於有抓有事,没抓没事的状况。
判断的标准根本就是「呵呵」两个字。
我国农委会一直都是很可Ai的无能力组织。
看起来职权很大,其实最重要的部份一直没办法有所作为,针对「市场」的力量可以当作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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