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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澳大利亚矿产行业的发展潜力,但是,据我所知,澳大利亚政府对投资好像是有限制的吧?”这才是李和一直对矿业犹豫不决的原因,他是多么怕麻烦的一个人!

        “不,李先生,你可能误会了什么。”辛格纠正道,“澳大利亚地大物博,矿产资源极为丰富,但国内资本有限,因此矿业的开发一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资,基本上一半的矿产都在外国投资者手里。

        虽然工党政府在七十年代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凡超过500万澳元的投资项目需报政府审核,至少拥有50%的澳大利人股本,并且董事会或项目领导集团中澳大利亚人至少有50%的决定权的项目才可以获得批准。

        不过这些规定的实施是比较灵活的,如果政府确信某个项目对国家有利,而且一时无法筹足金额,该项目会被允许在不足50%的澳大利亚入股本的情况下进行。

        而且,在八十年代的时候,澳洲政府又放宽了限制,基本上不是很严格。

        总之,外国投资政策是与资源开发和利益分成紧密相关的,澳大利亚丰富的矿产资源需要海外资本帮助开发,它可从增加的经济活动和相应的就业中获利。

        因此澳大利亚政府对外国资本的投入基本持欢迎态度。

        政府的外国投资政策的目的在于为澳大利亚从矿产开发中获得最大利益。”

        李和笑着道,“你知道的,我要投资的可是几十亿几百亿,不是你说的什么几百万,投资小矿有什么意义呢?你确定我投个几百亿,澳洲政府不会干涉?”

        “李先生,你对矿业还是不是太了解。”辛格再次向李和解释道,“对矿业不了解的人会非常的执着于矿山的所有权,我觉得这个认识是不对的。

        90%铁矿集中在西澳州皮尔巴拉地区,矿口有大有小,小的服务年限有十年八年不等,大一点的也就四五十年,服务年限一结束,这些矿将毫无价值。

        所以,如果最后不能获得所有权,我们也可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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