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失心疯是一具不知算不算枯骨的枯骨。千万人宁可他神魂陨灭,他不死,千万人无生;也有千万人期待他重归阎浮,再掀腥风血雨。一把枯骨绝无可能归入生人之列;但这一把枯骨偏偏贼心不死,神智尚存,归为枯骨有违常理。做活人不循成规,等做了枯骨,又开辟这不生不死的第三路。
非阴非阳,半死不活。
一日有十二时辰,一时辰分八刻,一昼夜得九十有六刻,所谓神智尚存,即九十五刻无知无觉,余下一刻清明。这一刻也颇惨蹙,一半用去梳理颠乱的前尘,一半用去记事又忘事。多数时候,枯骨货真价实,根根不相衔,以蚕丝蛛网为关节。白骨不生肉,丝、网不挡风,寒气肆意冲刷着孔洞与骨缝,连带搅扰了那一刻清明,从他初醒到记下不该记的三个字,又将三个字对上不该记的一个人,历经了颇为漫长的光阴。
第二个失心疯的醉生梦死不长,只到他彻底记起一个人为止。
这人有张爱笑的面孔,哪怕他在哭。生来含笑的眼是双面开刃,对人,可卸其心防于无形,对己,看着镜中影也看不出在难过。千端万绪,一笑蔽之。旁人习以为常,忘却面皮与心窍隔着山水万重,连这人也忘了。
但他记得。
他曾经咬过这个人的嘴唇,欲望应当无关果腹,但他记不清为何如此为之,亦记不清具体的感触。而今唇肉腐烂,只剩森森的牙,想来与皮肉相触不会有多好受。
他只记得这个人的神情。
最初他只敢吻这人的额头,再后来才是唇吻,轻若拈花撷露。那双眼于是错愕,森冷、阴毒、困惑、凶戾,在交睫前转瞬即过。眼是笑眼,深如汪洋,独无欢喜。
他无从分辨自己的感受。
白骨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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