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舞台左侧的是弹键盘的秘书,右侧是弹电吉他的澄青,作为乐团的贝斯手兼主唱的社长站在台上最显眼的正中央位子,舞台後方则是由打爵士鼓的副社长坐镇。
他们第一首演唱的歌曲就是,也就是上次澄青告诉我的,他们乐团中唯一一首合奏得还算有默契的一首歌。只不过,那也是差不多一年前的事了,现在的青鸟与狼或许已经今非昔b也说不定。
身为主唱的摇滚社社长有着一副高亢的嗓音,能在歌曲的任何高音处游刃有余地唱到相应的音阶。秘书与副社长也一副对自己手中乐器了若指掌的模样,各司其职地为这首歌曲献上无可挑剔的伴奏。只不过非常抱歉的是,即使他们如此拼命地演出,我的注意力也无法放在他们身上超过半秒,因为我已经被站在舞台一旁默默弹着电吉他的澄青深深x1引住了。
那时候的我,眼中除了澄清以外,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
不同於其他三人略显夸张的演出,澄青在台上是个独特的存在。只见她低着头,不急不徐地按弦与拨弦,左右手的手指流畅地在吉他的琴颈与拾音器上律动,仿佛整个人都沈浸在美妙的音符当中,忘情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已然无暇去理会那些萦绕在她周遭的一切。
没有锋芒毕露的张扬,只有悠然自得的质朴。
「你的朋友是哪个啊!」雨轩在我耳边大声喊道。
「什麽!」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什麽。
「我问!你的朋友是台上的哪一个!」雨轩再次提高音量。
「那个弹吉他的nV生!」我大声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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