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判7年。

        “姐,为什么你要放那个人走。家里发生了什么要紧的事吗?”

        听到这里,蒋媛放缓了车速,手指不自觉敲打方向盘,“我怎么不知道,除了沈医生你还能记得这些?”

        蒋正辉心脏停了一瞬,迅速回想起两人的聊天记录,打着哈哈:

        “这不是对姐的知识领域感兴趣嘛,多了解这方面知识才不会吃亏。”瞧他一口一个姐,叫得越来越顺溜,主要原因是他上辈子同事之间叫姐习惯了。另外关于这条刑法,则是他曾幻想过以后自己买辆车无聊去记下的。

        各自沉默了几秒,车速恢复正常,蒋媛没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放过他了?或许明天他会把眼睛捐出去呢。”末了,她又收敛脸上的笑意,变得严肃起来,“妈身体不舒服,得了胃病。”

        “什么?”

        “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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