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是不是很酸?”我答非所问,只顾着心底的欲望。
他被我舔得也带起一阵颤栗,舌苔粗糙甚至都能把他的白肉舔红,我知道他一直都娇。
他踮起脚只能吻到我的下颌,软红的唇舌带着律液舔得我几把发硬。
那根铁杵般的棍子顶到了他的肚子上,它比我还饥渴蓝忆的触碰。
它果然受宠的被蓝忆的十指触碰,“哥,我们回家好吗?”
其实我想接吻的,可这几把会邀宠,我只能张嘴咬了一口他的耳垂,在听到他错乱的呼吸时才肯放过他。
我喜欢听他喊我“哥”,也喜欢那句“我们回家”。
好像这几个字连起来就是我人生的全部意义。
我拉着他的手往外走,可校庆还没有结束,依旧有外来的看客往校园礼堂里涌,我拉着他,穿梭在人海里,是逆流而上的游?。
他调皮的用手指勾了一下我的手腕,我回头去看,他正对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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