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看见了另一道红色的镜象之门。
这是2008年,总决赛。
韦夏惊讶地看到决赛对阵双方居然是凯尔特人和森林狼。
凯尔特人除了他所熟悉的三巨头,居然还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天啊,他们的工资帽怎么吃得下?”韦夏嘀咕。
然后,他看见了森林狼的核心,一个203公分,强壮、异常敏捷、速度迅猛又精通一切技巧的全能前锋。
“是他吗?”韦夏心想,“又一个勒布朗?”
如果是詹姆斯那种风格的球员,他可能会放弃。
既然是最强球队,那队伍中必然不能有需要独自掌控球权才能发挥出来的球员。
平衡性与兼容性是必须要考虑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