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非常简单:纳什是一个伟大的组织者,一个杰出的射手。阵地战中,只要有射手拉开空当,他和内线任何一个队友的挡拆都可以分合自如。
德安东尼的过人之处,是他不但将V字进攻用于阵地战,而且在快攻场合,太阳的摇摆人不会如达拉斯人一样急于轰击篮筐,而是整齐迅速地向两翼落位。
当然,这套体系必备的条件如下;内线球员挡拆后的攻击力、聪慧的组织后卫、外线射手的威胁。
大阳的进攻并不像老尼尔森麾下的球队那样讲求要命的踢速度,更重视空间和默契。对付大多数防守体系并不强大的队伍,可以令对方毫无还手之力。
2006年夏天,西部季后赛第一轮,湖人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对手。
距离湖人去凤凰城打首轮第一场还有几天的时间,他们留在洛杉矶休整。
韦夏抛掉了情感纠葛,放空自己的大脑,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季后赛。
方才结束的常规赛,他82场全勤,将近70场替补,每天晚上打32分钟,以第六人的身份场均得到17.7分6.4篮板和4.1助攻以及2.1抢断和难能可贵的1.2封盖。三项命中率是46.7%、33.2%和79%。
他基本锁定了新秀一阵,唯一能威胁到他年度最佳新秀的保罗在风评上远不如他。无论是数据还是表现,亦或是所在的城市媒体影响力,保罗没有一样是占优的。
可以说,他入选新秀一阵,和得到ROY,只是时间问题。
真正有疑问的是年度最佳第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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