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摇摇头,直接出门进了电梯。

        这酒店非常高级,设施完善,光是健身房就占了整整一层楼。进了健身房,我直接上了一台跑步机,调整好速度,慢悠悠地在上面小跑着。

        其实我并不热爱运动,也不善于运动,平日里住在向从家时,她总是一大早起来感受她所谓的新鲜空气,当时的我,大概是八台大轿也没办法将我从床上抬起来的。

        但是现在,我好歹也是有工作在身的,身为演员,最重要的就是自律,于是乎,我也来感受一下晨跑的氛围。

        我像个在花园里踱步的老人家一样在跑步机上慢吞吞挪动着自己的步子,没多久,就出了一脑袋的汗,气喘吁吁。

        跑步的时候是很无聊的,我没带耳机,只能四下看着周遭的人,向从所说的新鲜空气我是没办法在这里感受到的,但热爱生活的年轻人,这里倒是不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出了一身汗,估摸着这会儿做张面膜大概是最佳时刻之时,门外进了一个人。

        我早就说过,想见的人,是不会那么容易被我所遇见的,而不想见的人,这会儿已经向我走来了。

        过去我总觉得在狼狈的时候遇见费以南和傅湘语会让我的心情变得极差,但现在,与眼前这个人给我带来的自愧不如相比,想来之前那些扭扭捏捏的小情绪实在是不值一提。

        小巫见大巫便是如此。

        “阮恒,一大早就来运动?”曾初雅笑着走到我的面前,她脑后束了把马尾辫,一根看起来非常别致的发带将额前的碎发揽得干干净净,只留下光洁的额头,和一张素净的巴掌脸。

        在后台或是剧组里,我见了太多好看的女人,她们平日里看起来光鲜亮丽,但若是卸了妆,却能让人在一瞬间大跌眼镜。相比之下,眼下站在我面前的曾初雅,当真是一个天生丽质的美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