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认真考虑了这个问题,对那人说,“如果以后我变得很有名气,所有人看到我都要喊一声恒姐,是不是就不怕别人逼我喝酒了?”
霍笙轻笑了一声,抬起手来勾了勾我的鼻子,“恒姐,吃东西吧。”
我缩了缩脖子又吞了吞口水,讪讪地躲开他的手,又举起可乐喝了一口。
“咦,你今年不是再也不喝可乐了?”程嘉尚抬起眼看我。
我干笑了两声,“从明天开始。”
谁让霍笙又来做一些让人误会的动作,闹得我心烦意乱,否则我哪至于忘了自己的承诺,端起可乐罐就上嘴呢。
这大排档他们大概是常来的,点的菜色都特别美味,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我便一门心思研究桌上那些个好吃的,一口接一口,不带停的。排挡里的客人来了一桌又一桌,走了一桌又一桌,服务员收拾了一桌又一桌,我们这一桌却一直吃着喝着,屹立不倒。
他们好像是发小,认识好多年了,人一喝多,便难免会忆往昔,我插不上嘴,便听着他们说的那些过去,倒也觉得有趣。
原来,霍笙小的时候是个熊孩子。他们说过去他们去程嘉尚家里玩的时候,霍笙看见程嘉尚家后园大树上种的水果,便非要撺掇程嘉尚爬上去摘。
程嘉尚老老实实地照做了,可那树太高了,他一个小少爷又从来没玩过爬树这么高难度的活动,于是一不小心,就从大树上摔了下来。
程嘉尚“砰”一声倒地的时候,霍笙担心坏了,忙跑到客厅里找程爸爸送他去医院。
程嘉尚的眼角磕到了草丛里锋利的碎渣,划了好大一条口子,缝了好几针。我仔细看了看,他眼角还真有道疤,但或许是因为年代久远了,那疤痕的印记不深,不近距离认真看是发现不了的。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提起当初,程嘉尚还是愤愤不平,“阿笙,我差点就被你毁容了。你说说,当年你想吃果子,为什么不自己爬上树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