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常例的具体措施,秦林也有些看法:“现在都是军余去收常例银子吗?”
秦林奇道:“为什么正军不去呢?”
做事胆大没顾忌的军余,本身地位低唬不住人;有正式身份威慑力相对大点的校尉,又害怕无意中触犯权贵,断送了前程。
能从商人手中收到多少常例银子与锦衣卫士的收入息息相关,听到韩飞廉与秦林讨论常例征收,校尉们都围了过来,你一句我一句的抱怨不休。
原来大明朝廷征收的税赋极低,以商税而论,竟然是低到难以想像的三十税一如果欧洲那些交着教会十一税,另外还得再交领主税的商人们知道大明的税率如此之低,恐怕会排长队申请大明的绿卡,错了,是鱼鳞册页。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正税之外的陋规常例负担极重,甚至远远超过了正税。
这是因为明太祖朱元璋建制的时候定下的官吏编制极少,比如蕲州衙门六房就只有十二名司吏、典吏是吃皇粮的经制正吏,而随后两百年间人口繁衍、市井商业繁盛,官府要办的事情越来越繁杂,靠这十二名经制正吏根本无法完成,只能逐渐增加编制外的书办来处理政务,到现在州衙已有上百名非经制吏。
朝廷是不会替这些非经制吏和帮役开工食银的,所以州衙从上到下都必须通过“淋尖踢斛”、“火耗”等名目收取陋规常例,用以供养这些编制外人员。
明朝商人缴纳相对低廉的朝廷正税,同时负担陋规常例,这也是合情合理并形成默契的,实际上在秦林看来有些类似后世实行的国地税分缴。
一个地方应该用陋规常例补贴供养的书办、帮役乃至锦衣校尉都是有定数的,衙门绝不会说士绅不交我就把书办辞退了,它只会把士绅拒交的陋规常例份额转嫁到平民百姓头上,从而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前段时间陆远志家肉铺子就是因为没有官场靠山,被陋规常例压得有点儿不堪重负了。
众锦衣校尉把那些攀附权贵的商人大骂一通,但有用的办法却半个也没有,有人说惹不起那些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干脆大家少拿点,每月少吃几次肉算了,有人说把份额分摊到其他铺子……又有正军指责军余办事不力,军余抱怨正军不肯出面承担,莫衷一是。
秦林挠挠头皮,“我倒有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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