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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草原是牧民的天堂,也是野狼的天堂,牧民有谚语“孤狼狡、狼王凶,狼群最难敌”,说的是被赶出狼群、一两只三五只共同生活的孤狼最狡猾,统帅狼群的狼王最凶猛,但都不如整个狼群来得可怕。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狼群,少则百余条,多则上千条野狼,大群出没,所过之处片缕不存,任你英雄无敌,也要被千百条野狼吞噬。

        就连素称悍勇的蒙古铁骑,也得以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规模进行围猎,才能解除狼群的威胁。

        现在驻牧点的血腥气已经引来了孤狼,接下来出现的就将是可怕的狼群了。

        秦林听得狼群可能出现,饶是他胆子大也觉得心头发毛,连忙招呼正在四下检查各种痕迹的校尉弟兄:“快走,狼群要来了!这里的蹄印脚印找了也没用的,只要狼群一到就全毁了,当不得证据。”

        虽然锦衣官校们来自中原,也多听说草原上狼群的厉害,立刻按照秦林的命令解开马匹,准备开溜。

        唯独陆远志不晓得跑哪儿去了,秦林冒火:“胖子,给老子死出来!你那身肥肉想留下来喂狼吗?”

        “秦哥,秦哥看看这里!”陆远志的声音从一处蒙古包传出。

        秦林走过去,就看见胖子撅着大屁股趴在支撑蒙古包的中心支柱上,大概三尺高的位置有被利器刻意刮削的痕迹,那些印痕是非常新鲜的,甚至擦上了淡淡的血痕。

        也就是说,袭击者杀死营地里所有的人之后,用带血的刀刮去了柱子表面的某些东西。

        “很好、非常好!”秦林非常高兴,立刻改变了命令:“所有人都来搜查这个蒙古包,要快!”

        校尉们重新下马,以最快的速度和挖地三尺的态度,一寸一寸搜查整个蒙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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