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他拾到了一个钱包,然后被警察诬陷为小偷,那个时候,他……只是贫民窟里的一个爱尔兰的可怜虫而已,没有任何人能看得起他,即便是像米莉那样的妓女都不会正眼看他,任何人都可以欺负他这个爱尔兰小子。

        可是现在呢?

        抬头看着衣架上挂着的制服,皮恩的神情微微一变,变得有些得意,甚至有点儿狂妄。

        起床后,简单的洗漱一下,皮恩从床上拿起了黑色的制服,黑色的制服很全身,看起来毫不起眼,可是这身制服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权力和权威!

        黑色的制服、黑马裤,黑色的高腰皮靴,散着一股皮革和鞋油的味道。

        黑色的皮制武装力带,黑色的军帽上是银色鹰徽。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治安队小队长的注视着他,他把公务手枪别在腰上,史密斯-韦森1888型转轮手枪。

        然后的点点头,然后走出了房门。

        “队长,你不想搬出这个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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