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炖的排骨并没有剁成块,而是劈成的一条一条的,恐龙的一条肋骨可不算小。

        锅大,不怕装不下。

        罗罹就看过视频中这样吃排骨的,特别带劲,有很多人喜欢,叫网红排骨。

        罗罹也是有样学样而已。

        一群孩子已经等不及了,虽然说他们以前不怎么喜欢这带肉的骨头,但耐不住闻着实在香阿。

        伸着小嘴往排骨上一咬,不由得一愣。

        轻轻松松就将肉咬下来了,和以往撕咬半天,嘶一嘴的油都咬不下来的情况完全不同。

        接下来就是满口细腻的肉感,鼻子中都是扑鼻的肉香。

        恐龙肉的确耐煮一些,罗罹多炖一会儿的决定是正确的。

        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吃了?

        排骨大部分都是不能吃的骨头,但它就是比肉贵,因为它好吃阿,连着骨头的肉都带有很细小的筋络,炖的时候会将脂肪渗透进肉里,吃起来自然不会像烤肉那么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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