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男孩子里面大军本身对唱歌没兴趣,其实他声音好听,很适合唱歌,算是那种音乐课上成绩不错,有任务的话唱歌跳舞也能很不错地完成,但是性子内敛不喜欢唱,不像小岭和蓝海军一样有那么多外向表达的冲动。

        小岭在唱歌跳舞这方面跟莎莎接近,有那么点天赋,蓝海军和陆晏笙则是跟着好玩,毕竟乐队是个稀罕事物,很另类、很拉风、很酷。

        小孩子的兴趣总是很广泛的,尤其他们几个精力旺盛又聪明的孩子,不但喜欢打篮球、踢足球,还喜欢滑冰、游泳,还要跟着训练格斗,当了解一点乐队、摇滚的东西以后,他们也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大军倒是也乐意学吉他,这乐器根本不需要像小岭说得那样瞎蹦跶,完全可以抱着安静地弹,甚至更适合安安静静地弹。

        一般人学吉他,总要个把星期才能学会熟练,可他们几个跟着霍岩学了一下午,基本技巧就掌握住。

        至于是否熟练,那得看各人的动手能力,弹得好不好,也得看乐感以及记谱能力。

        等傍晚霍岩告辞的时候,包括莎莎和陆潇潇在内的六个孩子都学会了。

        霍岩笑道:“你们都很棒,学会以后要勤加练习,多弹奏才行。”

        莎莎:“霍岩哥哥,你以后来我家玩可以吗?”

        霍岩哥哥长得帅,学习好,还会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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