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来就是林婉晴衣锦还乡,自己用火钳子烫了发梢儿,戴着大手表,穿着好衣裳,踩着大皮鞋,挎着小皮包,来她家做了一回不速之客,好一个不请自来。

        她大摇大摆的,看起来就狐假虎威,说话还阴阳怪气,说什么酒酿大饼又不给,炫耀地给了三块钱。她还用高高在上的眼睛看自己,笑话自己在家里不干活儿、没文化,自己就义愤填膺,让她还钱。

        哪怕照着字典抄词语,因为字小、夜深,她也抄错好几个,自己却觉得挺对。

        她读了读自己的信,是不是有点太过隆重?怎么有点别扭?

        她才学这些日子,学的都是常用字词,成语以及一些很书面的词语都没学,这会儿就没底。

        她寻思要不让大军帮忙看看?又想大军一个小孩子他肯定也不懂,要是让顾知青给看?不行不行,太丢人了。

        她这会儿心里又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逼着寡妇还钱,有些不厚道,又想薛明翊做人严肃有原则,他知道的话估计会不高兴。

        不过他从来不骂人,就算不高兴估计也就说她不该要钱,不会像别的男人那样回家骂老婆丢人甚至打老婆。

        为了先发制人,堵住薛明翊可能的生气,她写道:

        咱俩是两口子,你的钱就是咱家的钱,我在家做衣尚(裳)转(赚)的也有你一份儿,就是不如你转(赚)的多,可我也不满(瞒)你,你有钱也不能满(瞒)我。我也不是不让你借给人家钱,你得瞅瞅怎么回事,要是人家快当儿地还你,那就是好人,能处,要是借了不还还借还不还,那就是把你当原(冤)大头,你还借你就是大笨瓜。

        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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