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真的就是一目了然。
就连那些衙役都是证人中的一员。
架不住吴不钊的逼问,也就说了实话。
于是吴不钊直接就下了判决。
杂技班的人,当堂释放。
徐东道,带着一众狗腿子,在街上仗势欺人,收取保护费,此行为无端恶劣,与泼皮流氓一般无二。
判决他们将强收的银子,还给百姓,另外廷杖三十,以观后效。
如若再犯,定重判不饶。
至于孙捕头,身为衙门的公职人员,更是知法犯法,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弄了什么敲鼓鸣冤打板子不说,甚至还跟市井上的泼皮无赖,勾结在一起,欺压百姓。
原本深受知县信任,是保护百姓的捕头,最后却变成欺压百姓的凶手,实在是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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