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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跟後摆,一前一後的动了起来。

        凝视着对方,正确来说是凝视着自己,整个人里面最x1引人注目的当是那发红到令人觉得残忍的眼瞳,红sE象徵的是热情、喜庆与鲜血,此时的情况专指於後者,让人联想不到一丝正面的想法

        长剑快的只留下一道暗红影子,两边都是想也没多想的就出手来应战,可偏偏烙印进身T的习惯指引出相同的路子,就像是与镜子做动作,两边都JiNg确地如同反S。

        且战且停,虽然没有客观时间可以当作依据,但是陈宗翰觉得这场战斗至少过了两小时,两边却都无法真的给与对方真正的伤害。

        在陈宗翰的战斗方式里速度占了很重要的一块,忽快忽慢,既可以迷惑敌人同时也能攻其不备,有危险的时候也能远遁开来,就是因为如此战斗才会演变无法真正展开的局面。

        原来自己是这麽的讨厌,这是陈宗翰现下由衷的感想,真是辛苦了过去所有和自己对战的敌手,说不定过去的敌人之所以想杀了自己,就是因为自己实在太讨人厌的关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必须想一个能够打破僵局的方法,陈宗翰盯着眼前的自己,寻思着,冒险动用业火?

        这边的陈宗翰还没想出好方法,对方的气息却突然剧烈的改变,变的浓厚,变的内敛又激烈,带着刻意压抑的疯狂。

        这是怎麽一回事?

        电光火石之间,对方移动到面前,速度b之前大概又提升了三成,几乎是脚尖才离地就出现在陈宗翰的面前,和自己一样的暗红sE长剑割破空气朝向陈宗翰的脖子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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