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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放他们走?”

        “放是不可能就这么放的,不然只要个外国人就敢来我们中国从事违法活动。陈局向部局领导请示汇报了,打算先把他们先押解回滨江。明天一早通知印度驻东海领事馆,同时让船代公司联系英国的船东。”

        “然后呢。”

        “等他们的上司委托船代公司或律师帮他们办理取保候审,让他们在滨江海员俱乐部住几天,我们再把案子移交给工商局,等工商局处理完了他们才能回去。”

        徐三野笑问道:“让他们把兜里的美元花完再走?”

        张均彦笑道:“他们实在想进看守所我们也可以安排,再说在海员俱乐部属于他们的个人消费,工商部门只是按规定罚款。对了,走了之后禁止他们五年内再来中国。”

        “便宜他们了。”

        “徐所,这是眼前能想到的最好办法。毕竟他们是外国人,也确实够不上追究刑事责任,不这么处理很容易变成外交事件。”

        “你们打算找哪儿的工商局?”

        “肯定是我们滨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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