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孙艳梅去斜对面的药店里买来了正骨水,又叫杨华把鞋袜脱了,说要给他上药。
杨华要接过她手里的药水,说道:“梅姐,还是我来吧,你刚才那一下也太有个性了。”
孙艳梅没有听他的,等他脱了鞋袜,用棉签轻轻给他的脚背涂上药水,告诫道:“华子,以后要是再遇到她,不要再招惹她了好吗?”
“为什么呢?”
“那不是你的菜,咱们是普通老百姓,找个门当户对的就行了。照你说的,她肯定是个白领,不,很有可能是金领,这样的女人身边一般都是大老板。”
孙艳梅盖上药水盖子,“姐说句你不爱听的,你忘了肖丽的教训了吗?肖丽才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都把你弄成这样,踩你脚背的这个女人估计比肖丽的文凭还高,还有能耐,她很有可能就在南都的某一家大公司里上班,也有可能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南都可不是你们清宁小县城,这边的大公司多,有钱人也多,她是见多识广的人,怎么会眼光往下看呢。你说是吧?”
杨华的表情严肃起来,孙艳梅的话虽然有点戳心,却句句是实话。
仔细一想,他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追求那样的女子?
想到这里,杨华内心里那种被现实压迫的感觉再一次冒了出来。
这些天跟孙艳梅相处得挺好的,跟她打工确实挺开心,因此他差点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来省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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