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板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每个月给李作人两万块钱。

        两万块钱对于这个人来说当然是不够花的,基本上两三天就花完了。

        纨绔子弟的奢侈程度,一般人更本相信不到。

        如果花完了,再跟李国强要的话,根本是不可能有的。

        李国强这个人是一个非常遵守规矩的人。

        没过多久。

        李老板就西去了,所以李国强现在必须要管理他的公司,并且觉得自己的公司存在一天,就必须让李老板的公司存在一天。

        至于说是最后这个公司会怎么办,李国强也是希望对方能够好好的表现,最后李国强一定会把这个企业归还给李作人。

        但是对方压根就是一个废柴,成天除了花钱之外根本什么都不会做。

        而且现在意志也是极度的消沉,觉得自己的家族企业落到了别人的手里边,那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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