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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呢,麻二那伙人一踏进这屋子,孙亦谐就明白,除非他对这些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袖手旁观,否则今儿这顿饭他是肯定没法儿好好吃完了。

        因此,孙哥当时就很果断地做出了一个决定——要趁着这帮孙子还在给找茬行为做铺垫的时候,能吃多少吃多少。

        于是,刚才那几分钟……即麻二等人和老板女婿对话、赶走其他客人、假装点菜、借机翻脸、又跟老板对峙的这段时间,孙亦谐一直就在角落里默默的狼吞虎咽着。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了,他孙半城这么有钱的人,就为了一顿路边小馆的吃食,有必要搞成这副德行吗?

        这个其实咱们前文(第二卷第二十六章)有解释过,这不是花的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乐不乐意的问题。

        如果这钱花得值,哪怕是把几百两银子往水里扔,孙亦谐也不在乎;但如果让他在不该花、不情愿的地方亏了,那就是几个铜板、一条咸鱼……他也要计较的。

        这个心态并不难理解,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就能懂……

        比如说,你花几千块去买了个手办,尽管你周围的很多人都说“这不就是个塑料玩具吗”、尽管你买回来大概率也是让它吃灰、尽管这会让你这个月的生活过得很拮据……但东西到手后你依然觉得很值得。

        可如果……你在路边花三块钱买了个冰淇淋甜筒,还没来得及舔上一口,就被一个路过的熊孩子撞了一下掉地上了,然后这熊孩子连句道歉都没有就直接跑了,那这三块钱的事儿你就能不爽上半天。

        眼下孙亦谐对这顿饭的态度,就属于后面这种情况。

        也许这顿饭并不贵,但这逛街之后在路边小馆找到美食的幸运感,还有原本可以悠哉地品尝美食的好兴致,都是不能轻易用金钱去衡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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